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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娄底市律师协会奖励与惩戒专门委员会人事调整的通知
关于娄底市律师协会奖励与惩戒专门委员会人事调整的通知 娄底市律师协会各县市区联络处,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经七届娄底市律师协会第十一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谷雄伟同志担任娄底市律师协会奖励与惩戒专门委员会主任,谢利池同志不再担任娄底市律师协会奖励与惩戒专门委员会主任。刘晰同志增补为娄底市律师协会奖励与惩戒专门委员会委员。 娄底市律师协会2024年8月20日
2024/08/28
2023年度娄底市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娄底市司法局于2024年5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全市共有34家律师事务所参加了考核,经审核,考核为合格的律师事务所33家,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0家,暂缓考核的律师事务所1家,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6月5日-6月11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司法局申请复核。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738-8225785,邮箱:...
2024/06/06
娄底市2023年度律师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湖南省律师协会的安排部署,2024年5月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律师考核工作。全市共有530名社会律师参加了考核,经审核,市律师协会按规定确定了考核结果,其中,考核为称职的社会律师521人,基本称职的社会律师6人,不评定等次的社会律师2人,暂缓考核的社会律师1人,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6月5日-6月11日),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2024/06/06
关于2023年度娄底市律师系列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娄底市律师系列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经娄底市律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023年度拟通过三级律师5名。根据职称评审相关规定,现将拟通过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对象职称评审通过有不同意见,请向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市律师系列职改办实名反映。电话:0738-8235787。 附件:《2023年度娄底市律师...
2023/10/30
关于2023年娄底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示范所、合格所创建名单的公示
按照《湖南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切实做好娄底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律师事务所自查自评、平时考核、创建意向,经研究决定,2023年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等16家律师事务所创建示范所,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等12家律师事务所创建合格所,具体名单如下:创建示范所(16家)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2023/09/08
关于2023年娄底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示范所、合格所创建名单的公示
按照《湖南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切实做好娄底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律师事务所自查自评、平时考核、创建意向,经研究决定,2023年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等16家律师事务所创建示范所,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等12家律师事务所创建合格所,具体名单如下:创建示范所(16家)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2023/08/22
娄底市律师协会倡议书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需求日益增长,这在给律师行业带来更多机遇的同时,也滋生了不少新的问题。尤其是部分法律咨询机构通过夸大宣传、假冒律师谈案、对案件承办费用抽成后将案件“转包”给律师等违法手段开展业务,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不仅未能使当事人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还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律师行业的信任。为切实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形象,维护...
2023/08/03
关于公开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本条件(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密切联系群众,有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
2023/08/03
【新征程·新作为·新形象】娄底市律师协会倡议书
倡议书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需求日益增长,这在给律师行业带来更多机遇的同时,也滋生了不少新的问题。尤其是部分法律咨询机构通过夸大宣传、假冒律师谈案、对案件承办费用抽成后将案件“转包”给律师等违法手段开展业务,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不仅未能使当事人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还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律师行业的信任。为切实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形象...
2023/08/03
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为着力构建新时代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等工作规定,提出如下意见。一、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执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配合协作,依法保障律师查阅案卷权、反映意见权、会见权、知情权等执业权利。二、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司...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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