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密切联系群众,有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能够及时有序组织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三)设有5个以上的立法信息采集点;
(四)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能够安排一至两名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熟悉基层情况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职责
(一)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三)协助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进行立法调研,或者接受委托对立法工作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四)根据安排参加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组织的立法听证、论证、评估和立法理论研究等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五)收集并反馈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以及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收集并反馈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以及对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立法宣传教育活动;
(八)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申请表》(见附件),于2023年8月10日前报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时将填好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29143351@qq.com。
联系人:刘 昆
联系电话:17773810161
联系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东500号
邮编:417000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